我覺得其他答友早已把定義表述得很明白了,那么我立即舉個例子了啊。
例如,有一個人,要想向銀行辦理貸款,銀行詢問他都有什么財產,他說道,有一輛小汽車可以運用。那麼:
銀行跟借款人商議好以后,把他的小汽車開到銀行來啦,放到銀行的車庫里,鎖匙也被銀行取走了,銀行告知借款人,你什么時候把借款還上,我便把汽車鑰匙還給你,你也就可以把車走掉了。這一借款人他之后工作不可以開小汽車了,只有乘公交車去上班了,這樣的事情,便是質押。是以車輛作為質押物來借款。
第二個情景是如此的:借款人跟銀行商議,我想貸款,如今手頭上僅有一輛小汽車,其他財產沒有,我便拿這一小汽車做抵押了。銀行允許以后,彼此申請辦理了抵押辦理手續,以后,借款就派發出來了。銀行告知借款人,假如欠的錢還不了,小汽車就得沒收了!借款人取得了錢,與此同時,仍在開了他的小汽車,每日上下班時間一直在用,銀行并沒把他的車開回去。這樣的事情便是抵押借款。
End